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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河市西南部棚户区南部烧火楼(二期)小区配套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西南部棚户区南部烧火楼(二期)小区配套附属工程监理已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河市城区西南部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市发改审批【2016】196号、《关于同意黑河市城区西南部棚户区改造项目内容调整及工程量变更的函》黑市发改函字【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20%、贷款80%,招标人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地面铺装及硬化地面约6748平方米,绿化(含乔木、灌木、绿篱、花卉等)约3654.2平方米,庭院灯31套,采暖管道约1495米,消防管道约965米,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2套、地下式室外消火栓3套,给水管道532米、闸阀井4座,DN排水管约498米、污水井40座、化粪池2座等。供电线路3500米,小区变电所1座。亮化面积6748平方米。
2.2项目编号:JL1100G21005
2.3建设地点:黑河市城区西南部棚户区规划北路南侧、规划二街A东侧。
2.4建安费:6,257,021.49元。
2.5建设工期:计划工期4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2.6本项目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2.7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2.8最高投标限价:12.5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废标。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和缴费单据。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1人(可兼职)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可兼职)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和缴费单据(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社保进行查询(提供社保网址、查询方式),如不提供查询方式或其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查询不到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按最终排名顺序顺延其中标人。监理机构人员总计4人,最低配备人员2人。最低配备人员是指现场监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人员最低配备标准,不按以上人员配备,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对中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监理现场系统管理,必须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填报人员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3信誉要求:
(1)企业无行贿犯罪证明: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单位公章);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网址: ******;
(2)无失信证明: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8月17日9时至2021年8月24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平台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HLJ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1年9月9日10时00分;
5.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5.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2021年9月9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工程招标网(******)、黑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王肃街246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56-77770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456-7777709
监督部门: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2021年8月16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